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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日发布通知,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《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,政策执行日期至6月30日,7月1日起不再执行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为不影响职工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,2020年1月至6月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的单位应于7月1日起恢复正常缴存。
二、个人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从7月1日起重新记录。
三、2020年7月1日起,《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》也已到期终止执行。